国家珠宝检测中心(广东)有限责任公司 遴选招标代理公司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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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1-04-25 09:43:42 来源: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


国家珠宝检测中心(广东)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2021年招标代理公司,负责我公司2021年度招标代理工作,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。

一、项目服务内容

遴选一家招标代理公司,负责我公司2021年度项目招标代理工作。预算项目包括贵金属化学分析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。

  二、项目金额

  招标代理费报价须按照原国家计委“计价格〔2002〕1980号”文件执行,在规定的范围内,由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。

  三、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

  1.参与遴选的机构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且必须为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

2.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;

3.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;

4.员工专业构成合理,包括土木工程、通信网络、机械设备、法律、金融、财务、项目管理、企业管理等学科,熟知各类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程序;

5.本次比选不接受资格类型相同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。

  四、响应文件内容

  响应文件内容详见附件《招标文件》,作为评审资格条件的材料。

  响应文件需纸质件一式三份,其中正本一份,副本二份。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。响应文件副本应与正本一致,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。

  五、接受响应文件时间、截止时间

 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:自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1年4月29日17时00分(北京时间)。

  截止时间:2021年4月29日17时00分(北京时间)。

  询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。

  六、联系方式

  采购人名称:国家珠宝检测中心(广东)有限责任公司

  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沙湾珠宝产业园综合楼三楼

项目联系部门:办公室

联系电话:020-34734612/15913161375

  七、公告期限

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

 

附件: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



国家珠宝检测中心(广东)有限责任公司

2021年4月2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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